陳茂波夫妻誹謗案 維持賠償23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0/07 17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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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,早前被裁定誹謗女兒同校同學作弊罪成,並裁定涉案6篇誹謗文章中,其中兩篇屬沒有惡意,陳茂波一方需向對方賠償23萬元。法官今頒下判詞,指該兩篇非惡意文章的收件人均為有利益關係的人士,故對其批出有限度特權。

但法官亦認為即使陳茂波一方於上述兩篇文章取得有限度特權,並無礙其誹謗對原告一方造成的傷害,故將賠償金額維持於23萬元,陳茂波一方並需支付原告的6成訟費,但原告一方需支付陳茂波一方就有限度特權上陳詞的訟費。